发布时间:2025-07-02 12:16:14
教学工作条例
一、依规依法办学
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严格遵守国家《教育法》《职业教育法》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。坚持“服务行业、培养人才、促进发展”办学宗旨,以学校章程为纲领,严禁违规办学行为,保障教育公平与教学质量。
二、教学资源管理
教材选用、师资配备等需符合主管部门的要求,建立审核制度,确保科学性、实用性和先进性。对继续教育等培训项目,教务科须定期组织专家到企业调研,确定课题,贴近岗位零距离培训人才。
三、教学日常管理
每期培训班指定专人担任班主任,负责日常班务管理。建立巡课制度,对教学不达标教师提出整改或调换建议。教务科严格遵循相关流程,做好结业证书制作及发证等工作。
四、教学档案管理
每期培训班结束后,教务科须严格按主管部门及学校规程做好资料档案的归档工作,建立标准化资料库,实行电子化管理,确保数据可追溯。
五、教学质量管理小组
对培训班教学质量督导,客观总结学校各时期的办学情况,提供学校作决策依据,确保学校教育质量。
六、教职工行为准则
恪守职业道德,遵纪守法,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教书育人、争当先进。为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。